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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惧就是力量 徐智明、高志宏走访林桂枝
作者:张伟 日期:2001-11-27 字体:[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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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说明:
编自《榜上客:全球28位顶级华文创意人谈广告》,这本书您可以通过席殊网上书店查到,如果您想购买这本书,可以通过维金商务资讯合作代理渠道购买,一本也八折,并且有特别礼品相送。(www.westgain.com联盟商务平台)
林:“在香港做创意和在大陆做有很多不同。香港把创意和制作分得很开,而大陆常常把制作创意混为一谈。我也看电视,看大陆广告人的作品。我觉得大陆广告的制作水平这几年提高得很快,但是相对于制作水平提高的速度,创意提高得却不是很快。有些人认为多用电脑动画、把画面做得漂亮一点、同一句话说上三遍就很好,这实际上是一种误区,这样发展下去是没有出路的。
我不认为大陆广告创意水准的现状是广告创意人的原因。大陆创意人生活在本地,他们呼吸这里的空气、喝这里的水,他们的教育、文化、生活方式并不是创意的障碍,而应该是非常有利的条件,使他们能比我们外来的创意人做得更好。
对创意的限制更多地来自客户。客户常常要求响亮的品牌传达,单纯建立知名度,要求示范式的广告表现。但是如果香港的广告人来这里,认为这里的客户就是这样、只要这样做出来,客户通过就可以了,我认为还不如滚蛋。我的创意就常被客户通不过,有时也需要向客户妥协。但是不管客户怎样,创意人自己心中应该保持一个标尺、这个标尺不能歪。必须投入全部的热情全部的爱全心去做。但广告又毕竟不是艺术创作,也需要一定的规则,需要尊重客户的意图。”
Jimmy在传真中特别提示,林小姐“不遗余力”地培养大陆的年轻广告人而林小姐却说这是自己的一种挫折转移”。
林:“我很少出去讲课,所谓培养年轻人指的是对公司里的年轻人,我的手下。也并不是正式给他们讲什么,而是经常问问他们在做什么,把近期的作品拿来大家讨论一下。对于我,这是一种“挫折转移”,因为我的很多创意很难为客户所认可。虽然要投入个人的很多精力和时间,但是这不但对他们有好处,对公司也有好处。外资广告公司在中国的发展,我个人认为产不能只看眼前的营业额和利润,而应该看到1年、2年、3年、5年以后、看本土的创意人能否坐到主管和总监的位置,因为我们的客户,无论是跨国的客户还是本上的客户,所面对的都是本土市场,只有本土创意人才能够真正了解本上的市场和消费者,才能做出好的广告。
我老对我的创意人员讲,我不可能永远在这里做总监,将来要坐在我这间屋子、坐到我这个位置上的应该是你们。
公司的创意大员都是我亲手招聘,我很少录用那些有过广告创意经验的人,如果他们做过,就会有许多固定的看法,而没有做过的年轻人则对一切都感到新鲜,虽然和他们一起做,培养他们会很吃力,但是新鲜感就是一个很好的开始。不一定是受过很好的专业教育的人才能做好广告,应该说,只要对生活有细致的观察、体验,对生活很敏感的人都能做广告,而且能做好。当然,也需要一定的专业基础知识。
我自己在大陆也没有什么自己很满意的作品。我认为我个人的创意没有固定的风格,也没有一定要怎样的主张。比较喜欢的广告创意是天津莱格啤酒的电视广告,我希望通过广告说许多别的东西。事实上,从那则厂告中也可以看到很多别的东西。”
莱格啤酒的电视广告曾收录在《龙吟卷》中,是一种很意识形态的广告,广告人看了会怪为什么不是自己做的,大陆广告人看了会惭愧为什么自己对中国当代文化没有理解得那么深刻。可惜,这条广告在大陆的播出并不多。林小姐不谈自己在大陆的作品,却关注大陆创意人员的发展,也许真的是孔子做官不成转而育人的一种挫折转移吧。
林小姐在北京生活了4年,北京毕竟不是香港,北京的广告创意水平也还跟不上香港。适应一个没有香港发达的地方,好的作品很难得到认可。如此境况,对于一个创意人来说岂不是一种后退?
林:“一个人不可能同时生活在两个地方。所以说在哪里发展得更好并不能假设。这是我自己的选择,既然选择了,就没有什么可后悔的。有人认为来大陆做创意是一种后退,我认为后退常常是一种时步的机会。我来到这里,我熟悉,适应了这里,并且可以在这里做创意,这本身对个人来讲就是一种进步。
这经常回香港,但是没有一次是为了私事,在香港我的感觉也很好、很新鲜,并没有觉得因为生活在大陆就对香港不适应,相反因为在两个地方生活,会有许多别人没有的体验。”